2019年4月9日,新西兰金融市场监管局(FMA)对老虎证券进行了实地审查,10月4日再次进行了实地审查。2020年3月20日, FMA依据《反洗钱及打击资助恐怖主义行为法》(以下简称反洗钱法)针对老虎证券发布了公开警告。
FMA认为老虎证券有以下违反反洗钱法的情况:
反洗钱法对在何种情况下必须适用ECDD做出了规定。FMA 去年 4月9日的审查认为老虎证券在明令要求的情况下没有适用ECDD。10月4日的审查又确认了老虎证券在开户的时候,没有获取足够的客户信息以有效评估客户的风险等级,以及决定是否需要适用ECDD。
报告主体机构负有OCDD以及账户监控的义务。此项义务包括:
报告主体机构有义务依据标准型尽职调查(CDD)的规定对客户的身份以及住址进行验证。
反洗钱法以及2017年发布的《身份验证实施规范解释》有弹性的规定,适用身份验证实施规范及其解释会给报告主体机构提供一个“安全港湾”,然而与此同时,也允许报告主体机构不予适用而自行采纳同等有效的其他验证手段,然而这需要书面通知监管机构。
报告主体机构应当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后尽快确认客户或其受益所有人是否为政治敏感人物。与政治敏感人物的客户继续业务关系需要得到公司高级管理层的批准,同时要对其采取ECDD,即获取其资金或资产来源的资料并核实。
报告主体机构有及时向金融情报中心(FIU)举报可疑行为的义务。反洗钱法要求在产生合理怀疑的3个工作日 内提交报告。
FMA在警告信中对老虎证券提出了整治要求,并强调了持续不合规状态可能会导致的后果:
监管机构对报告主体机构的审查通常采取书面审查和实地审查两者相结合的方式。无论是书面审查还是实地审查,监管机构都会提前通知,并在审查后出具报告。FMA对老虎证券进行了两次实地审查,从警告信内容来看,第二次增加了新的检查项目,也对第一次所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更为深入的审查。而老虎证券似乎并没有充分利用这两次审查间隔的近六个月时间制定方案,展开内部合规审查,改进其程序,查漏补缺。
报告主体机构可以从中学到什么
这封警告信给我们的警示是,针对监管机构的审查,报告主体机构应当迅速做出反应,及时制定可行的整改方案并在限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笔者就此提供以下建议:
效果:即便在监管机构再次审查的时候仍然没有完全达标,至少监管机构能通过那些内部计划和会议记录等看到你们的态度、决心和进步,或许会给出较轻的处罚甚至免除处罚而改为持续监控也未可知。
效果:这会让监管机构对你公司的合规有更多信心。
在反洗钱领域,恐怕没有一家公司是百分百达标的,即便是实力雄厚资源丰富的银行,也一样有诸多问题。更何况永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不断改进内部程序与控制是一个持续发展的过程。
无须因为监管机构的审查报告而惶惶不可终日,但你也不能无视或轻视,必须对此有计划有行动。
客户能获得哪些启示
FMA的警告信,换一个角度看,对老虎证券的客户也有一定的启示作用,这也适用于所有报告主体机构的客户们。我们不妨通过警告信的更多细节来解析:
启示:在被要求提供资金/资产来源的时候,客户应当在充分了解自己的资金或资产类型的前提下,对应地提供最有效的证明文件,并协助公司进行核实。千万不要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材料,因为报告主体机构有举报可疑行为的义务。
启示:客户在申请开户的时候,应当尽量提供准确、充分的信息,以方便公司进行风 险评级。在填写预期交易行为相关信息时,应当尽量贴近事实,不然公司在监控你的账户交易时发现与提供的信息不符,就会需要对你进行进一步的调查。
启示:为快速完成开户申请,开始交易,客户在申请开户时应当准备好身份证件以及地址证明信。
启示:如果你或你的直系亲属是政治敏感人物,你应当事先坦诚,直接进入针对政治敏感人物客户的专属流程。目前提供政治敏感人物审查的第三方系统的数据库日渐完善,而越来越多的公司都使用了此类服务,政治敏感人物很难遁形。

作者介绍:
Christina Wang
LLM, CAMS-Audit, CCRP
Collinson & Co 首席合规官
Christina Wang自2012年起一直在新西兰金融行业从事合规工作。她是国际公认反洗钱师(CAMS),国际公认反洗钱审计师(CAMS-Audit)以及GRC Institute认证的合规风控专业人员(CCRP)。她所著的《新西兰中小型企业如何平衡反洗钱合规与商业目标》白皮书被公认反洗钱师协会(ACAMS)发表。她拥有奥克兰大学的法学硕士学位,并持有新西兰及中国两国的律师执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