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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惩罚违规中介毫不手软 买房被黑请大胆投诉(详见指南)

大多数人在购买和出售房产时,都会通过房产中介进行操作。因为他们可以提供专业的服务,并且了解各地市场行情,会运用各种营销策略帮助客户进行房产相关买卖。然而客户也需要擦亮双眼,对中介可能会出现的一些违规行为有所了解。
2018-01-19

 

据英文先驱报报道,奥克兰房产中介Shalendra Goundar因“严重不称职与严重疏忽行为”,受到了房地产经纪人纪律仲裁庭(the Real Estate Agents Disciplinary Tribunal)的处罚,当事人被吊销三个月的执照,并罚款2500新西兰元。

 

Shalendra Goundar是Century 21 Papatoetoe分公司经理,在向买家Khulbushan Joshi和Jeevan Joshi出售两处方式房产时,并未如实告知他们可以寻求独立法律建议的权利。

 

仲裁庭在最终判决参考了Goundar在2015年的另一笔违规行为记录,认为这次并不是一次孤立事件。针对其对房地产经纪人法案(Real Estate Agents Act)中持牌人基本义务的违反,判处Goundar三个月停牌处罚以及2500新西兰元的罚款,并需接受进一步的培训。

 

面对中介违规,你该怎么办?



大多数人在购买和出售房产时,都会通过房产中介进行操作。因为他们可以提供专业的服务,并且了解各地市场行情,会运用各种营销策略帮助客户进行房产相关买卖。

 

然而客户也需要擦亮双眼,对中介可能会出现的一些违规行为有所了解。

 

2008年的房地产代理法(Real Estate Agents Act 2008)中,引入了全新的针对中介违规行为的投诉制度,旨在为各方提供透明公平的程序。

 

投诉内容中需指名当事人员、投诉内容以及所采取的解决措施,并提供相应文件证据。

 

所有的房产经纪人都必须有投诉处理应对方案,如果客户不能以这种方式解决问题,则可以根据房地产代理法案要求房地产经纪监管局(the Real Estate Agents Authority)介入。

 

 

其他的消费者保护措施还有1986年“公平交易法”和1993年“消费者保护法”。

 

除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外,任何房地产从业人员都必须遵守“职业操守和客户服务守则(Code of Professional Conduct and Client Care)”。如果有人违反法律,或者未达到守则规定的标准,就有可能构成不满意行为或不当行为,取决于案例具体情况:



不满意行为(Unsatisfactory  conduct):

 

  • 从事房地产代理工作的牌照持有人,可能会被认为存在不满意行为,如果:
  • 达不到理性的公众对具有合理资格水平持牌人的期待标准;
  • 违反2008年房地产代理法或者根据该法制定其他条例规则;
  • 能力不合格或存在疏忽
  • 被合格的代理人认为是不可接受的标准


不当行为(Misconduct)

 

  • 被合格的代理人或理性的公众视为不光彩的行为;
  • 构成严重不负责任或者严重疏忽的房地产中介工作;
  • 包括蓄意或鲁莽的违反2008年的房地产代理法,或适用于持牌人的其他法律,或根据该法制定的条例规则
  • 持牌人构成可被定罪的行为,即有背持牌人资质的罪行。

 

接受申诉的投诉评估委员会(Complaints Assessment Committee)对违规中介可以做出的判决包括:

 

  • 谴责
  • 要求道歉要求接受进一步的培训教育
  • 要求当事人减少、取消、退款或者修正错误与遗漏
  • 针对个人的罚款上限为10000新西兰元,公司的罚款上限为20000新西兰元
  • 要求当事人支付投诉人的相关费用。

 

如果事态进一步发展,投诉将被提交至房地产经纪人纪律仲裁庭(Real Estate Agents Disciplinary Tribunal),它是一个由司法部管理的独立机构。

 

它可以做出比投诉评估委员会更高权限的处罚,其中包括:

 

  • 取消或暂停执照;
  • 终止持牌人的雇佣关系,并禁止其从事任何房地产中介工作;
  • 罚款上限为15000新西兰元,公司罚款上限为30000新西兰元;
  • 责令持牌人向投诉人支付高达十万新西兰元的实际损失赔偿

 

延伸阅读

 

Real Estate Agents Act Rules 2012

http://www.reaa.govt.nz/ForLicensees/Documents/Code%20of%20Conduct/REAA_Code%20of%20Conduct%202012%20W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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